我的优点在于有责任-记涪陵区第五中学高二年级一班学生李知默
2007-12-20     赛乐网


  市第三次团代会代表李知默今年16岁,现就读于重庆市涪陵区第五中学高二年级一班,于2004年12月加入共青团,现任学校团委副书记。

  
  “每个人活着都有一定的责任!我的优点在于有责任。” 李知默说,自担任学校团委副书记以来,她积极组织团委干部、干事加强学习;完善规章制度;培养并发展新团员和团委干部;组织并开展一系列团的活动,如:团的知识讲座、知识竞赛等;承办学生节文艺演出等。

 
  李知默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上,还注重个性发展。李知默曾在涪陵城六校任校报主编,并主持“校园之声”;在涪陵九中40周年校庆中,她曾担任文艺演出主持人;在涪陵五中2007年教师节之际,她代表全校同学创作并朗诵教师礼赞——《菊声》,深受师生好评;她所撰写的习作多次被作为老师的范文,高中习作更被学校编制成书。

  
  重青报记者 罗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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